POLICY BACKGROUND
2018年1月2日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,做好整体规划设计,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不发,开发适应“三农”特点的信息技术、产品、应用和服务,推动远程医疗、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,弥合城乡数字鸿沟。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也提出数字乡村建设的任务内容。2019年5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》,2021年7月国家颁布了《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.0》。
一系列的政策颁布,足以体现出在完成全面脱贫的任务后,国家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。提升乡村数据汇集服务能力;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生产经营管理应用示范;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;深化农产品营销数字化应用;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水平;推动城乡信息化数字化融合发展。
CONSTRUCTION IDEAS
OVERALL ARCHITECTURE
依据《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》、《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.0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整体数字乡村建设依托1套完善的基础设施,形成7个专题数据库,建设5个统一的基础平台和1个核心应用群,通过“1751”工程实现数字乡村建设。
CONSTRUCTION CONTENT
建设统一的组织与授权管理平台、统一的综合应用运维管理平台、统一的内容管理平台、统一的大数据分析决策平台、统一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。
7个专题数据库包括地理信息库、人口库、法人库、农产品信息库、企业信息库、土地库、信用库,囊括了乡村的人、地、事、物四个方面,将所有的信息数据化、结构化,为数据分析解决乡村振兴问题提供基础支撑。
核心应用群主要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,对外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对乡村进行宣传。对内从乡村管治、乡村服务以及大数据分析展现三个方面进行建设。